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田某和周某的女儿小A因阵发性头痛先后在多家医院就诊。尽管经过多方治疗,小A的病情持续恶化,最终因胶质母细胞瘤导致的多器官功能衰竭去世。田某和周某认为涉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遂将这些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判决结果
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四家医院共同分别支付田某和周某各项赔偿金共计30余万元。
案件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赔偿金额的计算以及相关费用的认定上。法院在审理中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涉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并与小A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法院酌定过错参与度为15%,并根据责任比例计算了赔偿金额。
在医疗费用的认定上,法院采取了差额赔偿原则,即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对于医保报销的部分,法院予以扣减,体现了损害填平原则。
在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的计算上,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涉及到医疗过错认定、赔偿责任划分以及赔偿金额计算等多个法律问题。案件的复杂性在于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医疗行为的独立性、患者的病情特点、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在赔偿金额的计算上,法院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合理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既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对医疗机构造成不合理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