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于某的家属张某因“语言不流利4天”入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脑梗死”。经过一系列治疗,包括大脑中动脉支架置入手术,张某的病情并未改善,反而出现严重并发症,最终去世。于某认为某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张某死亡,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某医院赔偿于某各项损失共计309114.13元。某医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赔偿金额的计算以及相关费用的认定上。法院在审理中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并与张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法院酌定过错参与度为30%,并根据责任比例计算了赔偿金额。
在医疗费用的认定上,法院采取了差额赔偿原则,即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对于医保报销的部分,法院予以扣减,体现了损害填平原则。
在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上,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涉及到医疗过错认定、赔偿责任划分以及赔偿金额计算等多个法律问题。案件的成功在于法院对医疗损害责任的准确认定,以及对赔偿金额的合理计算。这也提醒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规范,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对于患者家属而言,理性维权、依法诉讼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在赔偿金额的计算上,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合理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既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对医疗机构造成不合理的负担。本案中,法院对于医疗费的认定采取了实际支出原则,对于医保报销部分予以扣减,体现了损害填平原则。同时,法院对于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依据了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标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此外,本案中法院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认定,也体现了对于受害人精神损害的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