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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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区主任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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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变更抚养权,男方举证抚养能力强获法院支持

发布者:周皓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14日 56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李某(女)与姜某(男)离婚后约定3岁的婚生子姜小某由姜某抚养,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李某从未支付抚养费,反而经常向姜某索要钱财。考虑到孩子需要母爱,姜某最初满足了李某的要求,但后来李某又无度索要巨款被姜某拒绝。于是李某以姜某未尽抚养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皓受姜某委托代理此案,针对李某诉称的事实理由一一驳斥,将姜小某的就读情况、日常生活情况呈现在法官面前,让法官感受到姜小某在姜某照顾之下的幸福童年;又把李某索要钱财的对话、记录、工作情况以及私自带走姜小某的报警记录向法庭提交,以证实李某不仅没有抚养能力,而且品质恶劣会严重影响姜小某的健康成长。最终法庭采信了律师的观点,从维护孩子健康成长出发,训斥了李某并驳回其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律师说法

抚养权的归属以最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本案中女方并不具备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但在这类案件中女方更容易博取同情。所以抓住有力证据对于实现目标就显得至关重要。

 

律师建议

抚养权之争的策略在于凸显我方优势,从各种角度使法官确认我方条件有利于孩子成长。


周皓,社会职务: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书记、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海国际仲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石景山区
  • 执业单位: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9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拆迁安置、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