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周皓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14日 72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金某系吕某某之妻,吕某系吕某某之子。吕某某去世后,留有房产一套。吕某、金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无果诉至法院。周皓律师接受金某委托代理此案。在诉讼过程中,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皓指出: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该处房屋系吕某某与金某婚后所购,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只应该针对吕某某所有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而不是整个房屋。后经审理查明,法院采纳了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皓的意见,先对房屋权利进行分割后就吕某某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最终该案圆满解决。
律师说法: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一点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尤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合伙共有财产等实际问题时,情况比较复杂。此时确定遗产范围是首要内容,要对共同财产先进行分割。之后才能就被继承人所有的部分进行继承。
律师建议:
很多人认为生前立遗嘱不吉利。其实立下遗嘱反而可以避免以后的纠纷,让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得到落实,对于促进家庭团结和谐是很有帮助的。遗嘱要处分自己的遗产,处分他人遗产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