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欢欢律师
郭欢欢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广西-南宁执业14年
执业年限14
17607889839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0:01-23:59

郭欢欢律师|未成年人强奸罪一审判处实刑,二审上诉辩护成功改判缓刑刑事案例

发布者:郭欢欢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46人看过 举报

2026-09-15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简介

杨某某涉嫌强奸罪,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一审审理结束后,法院对其作出实刑判决。辩护人南宁郭欢欢律师接受委托介入二审上诉阶段,针对案件事实、量刑适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原则展开全面上诉辩护。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撤销一审实刑判决,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当事人得以回归社会。

二、郭欢欢律师辩护思路与办案过程

1.接受二审委托,梳理上诉核心要点

辩护人郭欢欢律师接手二审案件之后,完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多次会见上诉人,细致核对交往经过、主观认知、案发背景、双方关系、危害后果等全部案件细节。 

本案属于涉幼女的强奸案件,法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一审已经作出实刑判决,二审改判难度较高。辩护人没有单纯纠结无罪,把辩护重点放在量刑改判、争取缓刑上,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特殊法律规定梳理上诉理由:

本案当事人系未成年人,应当贯彻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原则。

本案无证据证实存在暴力、胁迫等加重情节,未造成严重人身损害后果;双方后续平和分手,不再互相打扰。

当事人主观认知存在局限,悔罪态度良好,综合评估再犯罪风险较低,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一审未适用缓刑存在不当。

2.二审不公开开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

因涉及未成年人及个人隐私,二审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当中辩护人围绕上诉理由充分展开辩论: 虽然本案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依法应当惩处,但综合全案情节,当事人系未成年人,无暴力胁迫情节,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认罪悔罪,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没有再犯罪危险,符合刑法以及未成年人司法解释中应当适用缓刑的情形,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实刑判决,对上诉人改判缓刑。

出庭检察人员坚持认为一审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辩护人坚持辩护观点,向法庭提交完整的辩护意见,重点阐释未成年人案件缓刑适用的法律标准。

3.二审终审改判,撤销实刑,宣告缓刑

二审法院经审理,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作出终审裁判:撤销一审实刑判决;杨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当事人不用再收监关押,回归家庭接受社区矫正。

三、案件办案要点总结

1.未成年人重罪案件,一审实刑之后,二审依然存在改判缓刑机会。强奸罪属于重罪,尤其涉及幼女依法从重处罚,但对于未成年被告人,仍然需要考量有无暴力胁迫、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监护帮教条件、再犯风险,不能一律判处实刑。

2.二审上诉辩护,要区分事实辩护和量刑辩护。如果定罪证据扎实,不要执着无罪辩护,应当将辩护重心放在量刑调整,聚焦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法律条文,争取适用缓刑。

3.涉未成年人隐私刑事案件,法院会依法不公开审理,辩护律师应当充分利用庭审机会,把帮教条件、家庭监护情况、再犯罪可能性向法庭完整呈现,这是争取缓刑非常关键的考量因素。

4.并非只要构成强奸罪就一定实刑,针对未成年被告人,满足法定条件,即使罪名成立,依然可以适用缓刑。

四、律师感言

本案属于二审改判的高难度案件,一审已经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实刑,案件又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涉幼女强奸犯罪。 辩护人在二审阶段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法律规定,不回避案件定性,着重论证量刑以及缓刑适用条件,最终促成二审改判缓刑。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挽救、帮助回归社会才是立法本意,辩护律师应当充分用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

郭欢欢律师,广西龙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2年执业至今,专注广西刑事案件辩护,擅长边境刑事案件辩护,深耕各类重大、疑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南宁
  • 执业单位:广西龙登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50120********3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
广西龙登律师事务所
1450120********36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