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名称:张X“网恋+捞人”特大诈骗案
代理身份:被告人张X辩护人
撰写日期:2025年7月14日
一、案件过程
1. 案发背景
2020年至2023年间,被告人张X(已婚)通过“陌陌”“微信”等平台,以“高双双”化名结识多名被害人,先后与田X、郝X、周X等确立恋爱或准婚姻关系,并虚构“海南购房”“子宫癌治疗”“父亲被纪委调查”“安排工作”“择校入学”等事由,持续骗取钱款。
2. 抓获与指控
2023年9月3日,被害人周X报案后,张X在平舆县被抓获。检察机关认定:
? 涉案金额127.37万元(指控数额);
? 被害人5人;
? 罪名: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
3. 辩护工作
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即介入,重点完成四项任务:
(1)数额核减:对127.37万元逐项对账,剔除购车款、已归还借款、共同消费等;
(2)证据梳理:调取微信、支付宝、银行流水,制作《收支对应表》;
(3)认罪认罚:与检察官沟通,同意“认罪+退赔”换取量刑建议;
(4)谅解协调:促成被害人姜X出具谅解书。
二、案件结果
经开庭审理,法院采纳辩护意见:
1. 犯罪数额由127.37万元核减至113.25万元;
2. 认定认罪认罚,姜X谅解成立;
3. 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12万元;
4. 责令退赔113.25万元(已冻结张X及其母亲名下房产一套,用于执行退赔)。
三、案件分析
1. 数额之争:从“特别巨大”到“相对巨大”
? 购车款19.65万元:奥迪A6L、XXX两笔由周X实际占有,法院同意扣除;
? 现金4万元无客观凭证,扣除;
? 车贷21.51万元系郝X自愿分期,属共同消费,不纳入诈骗;
? 核减后仍超100万元,但为后续量刑争取“封顶十年”而非“十年以上加重”。
2. 定性之争:诈骗 vs 民事借贷
辩护人提出部分款项出具借条、存在同居事实,应属民事纠纷。法院认为:
? 虚构事实在先,借条仅为掩盖非法占有目的,不影响诈骗既遂;
? 同居期间大额转账仍认定为诈骗,但可作为悔罪、退赔情节酌情考量。
3. 认罪认罚与谅解的边际价值
? 检察机关原量刑建议十二年,经退赔、谅解后,下调为“十年十个月”;
? 虽未突破十年档底线,但已接近法定最低,体现政策激励。
四、经验与建议
1. 对同类被告人的建议
? 到案后第一时间固定有利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备注、借条),防止“口供为王”;
? 主动制作《退赔计划书》,分期或一次性退赔,争取谅解;
? 对“化名交友”案件,切忌翻供,否则丧失认罪认罚从宽机会。
2. 对辩护律师的操作指引
(1)流水审计法
? 用Excel制作“收款-还款-消费”三栏表,逐笔标注用途,庭审可视化;
(2)分类切割法
? 将款项分为“投资”“借款”“赠与”“共同消费”四类,降低整体数额;
(3)谅解阶梯法
? 先易后难:先与金额小、情绪稳定的被害人达成谅解,形成示范效应;
(4)财产保全配合
? 及时申请查封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名下房产、车辆,以“可执行”换取“可缓刑”或“降档”。
3. 对平台及监管部门的建言
? 社交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风险提示,对高频索要红包、转账账号自动弹窗预警;
? 金融机构对单日多笔、大额转账至陌生账户触发“反诈提示”;
? 司法机关建立“婚恋诈骗快速冻结通道”,48小时内完成止付、冻结。
五、结语
张X案是“网络婚恋+捞人办事”复合型诈骗的典型。辩护核心在于“数额核减+退赔+谅解”的组合拳,虽未能突破十年刑期底线,但已将当事人从“十二年以上”拉回“十年档”,并确保退赔具有可执行性。周晓华律师提示:网络交友需谨慎,转账之前先核实;一旦涉罪,唯有及时止损、真诚悔罪、专业辩护,才能最大限度减少自由与财产损失。
周晓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