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华律师
周晓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河南-驻马店主任律师执业30年
执业年限30
13938367057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

咨询我
09:00-21:59

周晓华律师刑事案例: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获大幅轻判

发布者:周晓华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72人看过 举报

2026-03-30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2022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期间,被告人张某在无任何真实货物交易、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受他人纠集,参与跨区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张某通过岳某(另案处理)实际控制的汝南县R皮业有限公司、汝南县T皮业有限公司、汝南县Q皮业有限公司等三家空壳企业,为江西三家Y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赚取非法利益。

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张某主要负责对接上下游公司、传递开票信息、配合完成资金回流等关键环节,起到承上启下的连接作用。经税务与司法审计核实:张某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81 份,发票不含税金额17000208.68 元,虚开税款数额2210027.32 元,价税合计19210236.00 元,其中受票公司已实际抵扣税款1077876.84 元,严重侵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6 日,张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10 日被执行逮捕。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汝检刑诉〔20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税款数额数额较大,向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辩护要点与审理结果

周晓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卷材料、资金流向、发票明细及同案犯供述,提出以下核心辩护意见:

张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联络作用,未决策、未控股、未分取大额利益,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稳定,构成坦白,可从轻处罚;

张某自愿认罪认罚,愿意接受法律处罚,具有明显悔罪表现;

张某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24000 元,积极弥补社会危害性,可酌情从轻处罚;

张某无前科、系初犯,平时表现良好,人身危险性较小,建议在量刑时充分体现宽严相济政策。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周晓华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张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系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依法对其大幅减轻处罚。关于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结合本案虚开税额巨大、已造成国家税款实际损失等情节,未予采纳。

最终判决:

被告人张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24000 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周晓华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二级律师。现担任驻马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周晓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本...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驻马店
  • 执业单位:河南周晓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1719********5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死刑辩护、合同纠纷
河南周晓华律师事务所
1411719********53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死刑辩护、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