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玉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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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技术性离婚

作者:方玉梅律师时间:2024年11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8次举报

一、夫妻技术性离婚,俗称“假离婚”,并非是基于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而是基于自身某种需要而进行的离婚。

二、技术性离婚可能的应用场景:

1、夫妻一方约定离婚后将财产均归一方所有,让自己“无财产可供执行”,比如很典型的许xx和丁XX;

2、在房地产市场行情紧俏的时候,规避限购政策,以满足购买的房屋能按照首套房的付款比例付款的政策……

三、帮助过非直接负债一方拟写过离婚协议,也代理过债权人撤销“假离婚”协议的诉讼,夫妻技术性离婚的成功,取决于俩个要素:第一,时间点;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债务诉讼等已经迎面而来,基本就会被判断恶意;第二,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即如果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约定将财产归一方所有,债务归另外一方所有,那法院基本会撤销。

诉讼的结果,某种程度上要看离婚协议是如何写的。

方玉梅律师,上海谌兰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济法硕士,擅长办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合同纠纷、加盟合同纠纷案件及处理公司法律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普陀区
  • 执业单位:上海谌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7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加盟维权、公司法、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