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跟我说,律师,他婚内出轨,这次一定要让他净身出户!
婚内出轨是有过错,但是婚内出轨尚且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更何况是要求出轨方净身出户呢?当我们律师跟当事人解释的时候,很多当事人都表示不能接受!
根据原来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出轨方并不会净身出户,而且还可能会分得一半财产。很多人认为婚姻法没有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因此在《民法典婚姻编》在原来婚姻法的基础上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那么婚姻法中的“无过错”是如何认定的呢?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孽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都可以认定为过错。
有时候法律的规定跟人们朴素的道德认知并非完全一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畅想一下,如果婚姻法强硬规定出轨一方被实锤将会净身出户,那么在如今这个婚内出轨早已见怪不怪,不出轨才是稀缺物种(其实夫妻之间彼此忠诚是婚姻的基本要求)的魔幻时代,婚内出轨的概率会不会减少很多?
我觉得大概率是不会的,因为基于人性自私、短视、贪图享乐的弱点,虽然可能出轨的后果很严重,但我选择活在当下。万一没被发现呢?
何况对很多人来说,伴侣的忠诚度已经不是他们选择维护这段婚姻的首要的考虑因素了。因为基于人性的弱点,换个人可能还是同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