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玉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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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特许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作者:方玉梅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7次举报
  • 特许人许可被特许人在某一区域使用其经营资源后,有无许可第三人在同一区域使用其经营资源。

  • 特许人有无虚假宣传、承诺等情况?签约前被特许人应当有证据证明该情况。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被特许人主张特许人有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不实信息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可以提交载有不实信息的广告或者宣传手册、网站信息等,这种不实的信息披露如果达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被特许人主张的解除合同往往可以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反之,如果被特许人无法举证证明特许人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的,那么被特许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则很难得到支持。

  • 签约后特许人有无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被特许人是否有拒绝特许人服务的情况?特许人如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比如选址开店、装修设计、配送原材料、店面运营指导的,被特许人应当积极与特许人沟通,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反之,如被特许人拒绝特许人提供的服务,特许人也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

  • 特许人是否制定一整套的制度、培训方案,服务模式等情况。

  • 其他违约情况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比如特许人涉诉案件的裁判情况,可以侧面对其履约能力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方玉梅律师,上海谌兰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济法硕士,擅长办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合同纠纷、加盟合同纠纷案件及处理公司法律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普陀区
  • 执业单位:上海谌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7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加盟维权、公司法、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