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起诉意见书指控:马某某为以丁某某为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与者;2016年期间在甘肃省积石山县茶楼、小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攫取经济利益。
律师办案经过:
2019年10月份,马某某家属联系何近律师,咨询相关法律规定;10月18日何近律师正式介入此案件后,积极联系看守所,沟通会见事宜,联系办案单位,沟通阅卷事宜。前后数次前往看守所、检察院、法院,2020年6月17日—21日,历时5天开庭,并于2020年8月8日宣判。
案件结果: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摘掉了黑社会的帽子,由黑社会性质组织变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建议量刑3年—5年;在一审法院阶段,摘掉涉恶的帽子,由恶势力犯罪集团变成为恶势力团伙,马某某没被认定为涉恶,量刑也是从轻判处了3年3个月。
办案心得和体会:
本案发生于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运动中,马某某受波及涉案。马某某就是和他人一起弄了两桌麻将,喊人过来打麻将,收取一定的费用。做为马某某的辩护人,我认为马某某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不属于恶势力集团参与者,行为应认定为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更不应认定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以打促和,最终拿掉了涉黑涉恶的帽子,量刑也是同案犯中情节相似的被告人中罪轻的。
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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