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潜藏着新的安全隐患
案情回顾
2025年3月2日11时,被告人罗某在某游泳馆工作时,看到被害人邓某的手机在配电箱上充电,因事前已意外知晓邓某手机的锁屏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罗某便将手机盗走,并计划转移邓某微信账户内的资金。
同日12时许,罗某谎称自己的微信账户被冻结,无法接收工友邓某出借的母亲住院费用,请求杨某代为收转。杨某答应后,罗某使用邓某微信账户转账人民币19000元至杨某微信账户,再让杨某转给自己。收到杨某的微信转账后,罗某将盗窃的手机砸碎并丢弃。
2025年3月4日,罗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日,罗某退赔邓某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罗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本着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参考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所作调查评估意见,可以对其适用缓刑。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支付密码务必妥善保管
切勿轻易示人
增强防范意识
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文章来源:综合萍乡市安源区法院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提示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