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如今,动动手指就能让数额庞大的虚拟货币在不同账户中自由流动
但某些“高端操作”背后藏着的可能是冰冷的手铐
01账户惊魂夜
凌晨,刺耳的电话铃声将陈先生从睡梦中吵醒。电话中传来公司员工焦急的声音——“老板!咱们公司账户的钱不见了!”得知公司账户中价值三百多万元人民币的USDT(虚拟货币,俗称“U币”)不翼而飞,惊出一身冷汗的陈先生当即报警。
02“电子万能钥匙”?
而此刻另一边网络屏幕前,程序设计员王某正得意于自己的高超技术,轻而易举就侵入了他人的虚拟货币账户。
王某在计算机程序设计方面有着18年的从业经验,可谓“资深”。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外网聊天软件结识了网友W(身份不明,在逃)。二人都对于虚拟货币和木马程序有所研究,相识后经常分享经验,并多次就侵入不同计算机系统的结果进行交流。
2024年3月期间,王某明知W需要一个木马程序去实施盗窃,仍然帮助对方设制了一个可以获取非特定账户账号和密码的木马程序,并发送给W。W利用王某提供的“电子万能钥匙”破解了陈先生公司账户密码,对账户中的虚拟货币实施盗窃。
03东藏西藏终成空
作为“回报”,W将15万U币转入了王某的虚拟货币账户。面对这笔“意外之财”,王某既欣喜又不安,他迅速将15万U币兑换成另一种虚拟货币以太坊币,并分散存储于不同账户,试图隐匿踪迹。自以为能够瞒天过海的王某,不久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尾声王某系从犯,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对被害公司进行了退赔并取得谅解。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近期,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文章来源:福田检察 编辑:逸恒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提示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