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超重检测
货车司机强行闯卡撞坏高速收费站设备冲动过后,后果很严重!
近日,静海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司机驾驶货车逃避治超检测强行闯卡进入高速公路导致收费站设备毁损的刑事案件
案情回顾
某晚,被告人陈某驾驶半挂车拉载钢管,行驶至静海区团泊镇团泊南高速收费站处时,因担心拉载货物超重,在明知不允许其所驾驶半挂车走普通车道的情况下,仍从普通车道加速强行通过,撞击收费栏杆后驶入高速公路,造成收费站光幕设备及收费亭亭体、收费栏杆被损坏。
团泊南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后,民警电话传唤被告人陈某到案。事后,被告人陈某赔偿了被害单位损失42224元。
被告人陈某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其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单位损失等量刑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相关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强行闯卡、逃逸等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文章来源:静海法院
法条链接:《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提示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