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每日奔波在路上,
穿梭于大街小巷,
工作中容易出现交通意外风险。
为了保障外卖骑手的人身安全,
外卖平台通常会
强制骑手购买一份“骑手险”,
然而有人却在“骑手险”上打起了歪主意。
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间,李某先后在多家外卖平台担任外卖骑手。每次开展配送业务时,外卖平台均会自动为其购买意外保险,保费从李某个人账户中扣缴。
伪造病历资料
然而,李某的送外卖之路相比其他外卖员似乎更加“坎坷”,平均每个月摔倒一次,有时一个月摔倒两次,李某的两年外卖员生涯中竟摔倒受伤了18次。这是李某运气不佳,还是背后另有蹊跷?察觉端倪的某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担任外卖骑手期间,李某为非法获利,先后18次通过捏造在外卖配送过程中受伤的情况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伪造的医院病历资料、费用清单、收费票据等材料,以此骗取保险理赔款,共计骗取保险理赔款206819.89元。
宁乡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向被害单位保险公司退赔经济损失206819.89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保险诈骗罪是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官提醒,利用保险实施诈骗的行为破坏市场公平秩序,威胁金融系统安全及社会诚信体系构建,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理赔材料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都可能构罪。广大群众要正确使用保险,树立保险理赔的正确认识,自觉抵制保险欺诈行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投机取巧,以假乱真,最后可能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文章来源:宁乡市人民法院 作者:胡逸勋
法条链接:《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律师提示
〔保险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