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吸什么烟?”
看到屏幕那头
好友一脸“沉醉”的样子
小伙黄某蠢蠢欲动
想要试一试
……
2023年10月中旬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斗湖堤镇
杨某在家中
与女友袁某
一起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
二人正“吞云吐雾”时
好友黄某发起了视频通话
看见屏幕中杨某“上头”的样子
黄某心动了
“你们吸的什么?”
“给我也尝一口”
没过一会儿
就敲响了杨某家门
……
同年10月17日
方某(另案处理)给杨某、袁某
送了两颗依托咪酯烟弹
杨某还特地出钱多买了一个
“请”黄某吸食
随后
四人相约在杨某家中吸食
19日
“意犹未尽”的三人
各找方某
购买了依托咪酯烟弹
并在杨某家中吸食
本以为能“瞒天过海”
殊不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几人相继被警方抓获
近日
经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杨某在其住所内
三次容留多人吸毒
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三千元
文章来源:中国普法
法条链接:《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律师提示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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