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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诗词比赛,还是“刷钱游戏”?其实,是诈骗!

作者:钟兴刚律师团队时间:2024年03月28日分类:转载浏览:235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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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投票,想必很多人都遇到过,但这种投票的背后,也可能隐藏着骗局。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区人民法院)近期就审理了一起涉网络比赛诈骗案件,诗词书画比赛为何成了刷钱游戏

 

案情回放

?虚构赛事抛诱饵

被告人童某经营某传媒公司和某云计算公司,雇佣被告人徐某、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为员工。公司多次举办各类网络诗词书画等比赛,宣传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点赞票数进行评选,并设置最高20万元或者30万元不等的奖金或奖励。

 

?获奖心切买助力

在比赛期间,参赛者每日免费点赞票使用达到上限后,系统会显示有偿收费的点赞票,参赛者可以充值购买助力商品增加点赞投票数。总赞数xxxx”“距离第xx名还要xx,网页上显示着不断靠前的排名,刺激参赛者购买助力

同时,员工根据老板指令添加虚拟机器人找虚拟作品参赛,虚拟机器人均标注星标,由被告人童某在后台控制名次,以保证获奖名单前14名的选手都是这些虚拟机器人。

 

被害人蒲某表示,刷了16余万元才获得一等奖8万元奖金,且拖了很久没有发放,提出要报警才拿到奖金。被害人袁某陈述,刷了20万元才获得二等奖2万元奖金,并且发现有人没有点赞,排名却一直在上升,之后这个人就没有了。

 

据查明,获奖名单前14名选手与其他参赛者不同,只有姓名,没有具体身份信息、地址,被告人童某通过添加虚拟机器人占据高额奖项名次的方式,骗取参赛人员充值钱款1000余万元。

 

人民法院裁判

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童某、徐某、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童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徐某、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

 

综上,结合被告人及被告人单位的认罪态度、到案表现、退赃退赔等情况,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比赛也成为一种潮流,同时也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本案就是虚构网络比赛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例,犯罪分子利用参赛者获奖心切的心理,虚构高额奖金,开设助力通道,引诱参赛者们充值投票。

 

网络比赛诈骗案件的套路特点有:

?第一步:高额奖金吸引入局

不法分子会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诱人的活动信息,如赢取丰厚奖品”“豪车大奖等你来拿,吸引人们的关注和参与。

 

?第二步:高能对手施加压力

活动组织者会设定一个投票期限,并强调投票结果将直接决定比赛结果,让参赛者们产生紧迫感。同时,设置虚拟参赛者占据高额奖项名次,不论参赛者拉来多少票,永远不会进入前十四名。

 

?第三步:高效助力诱导付费

当参赛者们发现自己排名落后时,活动组织者会诱导他们通过付费购买虚拟助力商品等方式,快速提升投票数。这些费用通常较高且不保证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但是参赛者往往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花小钱能得大奖,一步步被骗子套牢。

 

网络比赛投票的骗局并不高明,但为何屡试不爽?这类骗局成功的关键,在于利用了参赛者们的贪欲。通过单纯投票决胜负的比赛,激发参赛者的胜负欲和虚荣心。一步步加大参赛者的沉没成本,最终将其套牢。局外人一看就觉得不合理的所谓比赛,却让一心求奖的参赛者们逐渐失去理智。

 

法官在此提醒,警惕披着文化外衣的敛财骗局:

?首先,要理智地看待竞赛的价值和意义,竞赛是为了展现才能,而不是比拼财富。

?其次,要通过正规官方渠道参加比赛,切勿参与高额付费比赛、刷钱投票等行为。切勿因贪图奖品造成财产损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正常的网络投票活动一般不会设置价值过高的奖项和奖品。

?最后,如果不幸遇到诈骗,请及时报警,并注重保留证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章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上海标准: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诈骗财物价值6千元以上不满10万元;

        ()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125份以上不满1250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诈骗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

        ()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1250份以上不满12500份。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

        ()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12500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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