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老板
将货款用于赌博
期望救公司于水火
不料把自己拉进深渊
案情回顾
张某是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是某实业有限公司的采购人员。
2023年1月13日,张某在明知公司资金链已断裂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与李某签订金额为100.5万元的白虾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李某保证48小时发货。张某转账2万元返还款给李某后,收到货款100.5万元。张某并未将货款用于购买白虾,而是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澳门赌博以及其他个人开支。李某多次催促张某发货,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后将手机关机逃匿。
2023年8月21日,张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人民币98.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
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赔被害单位某实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98.5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签订合同前要谨慎
全面了解对方情况
不要贪图眼前的小利益
以免落入合同诈骗的陷阱
文章来源:综合南昌市东湖区法院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律师提示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安徽高院座谈会纪要》
关于数额标准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合同诈骗犯罪的数额,一般应以行为人实际未还的数额来认定。对行为人骗取实物后变现的,犯罪数额以被骗物品实际鉴定价值来认定;如果变现后取得的数额高于鉴定价值的,以实际取得的数额认定。
对于多次行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被害人的实际损失额或行为人多次行骗的总额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为实施犯罪所支付的好处费、车旅费等应当计入犯罪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