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李某被某服务公司派遣至某传媒公司工作,未缴纳工伤保险。传媒公司长期安排李某超时加班,月工时最高达322.5小时!2018年12月1日凌晨,李某在单位卫生间晕倒后死亡,被认定为工伤。家属索赔,两家公司互相推诿:派遣公司说"他在用工单位干活",用工单位说"人是派遣公司的"。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传媒公司长期违法安排超时加班,与李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服务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缴工伤保险,亦有过错。最终判决:两公司连带赔偿76.69万元。
三、律师说法
本案是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释放强烈信号:
第一,超时加班不是"敬业",是违法。 月工时322小时,远超法定标准,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
第二,派遣用工不是"免责金牌"。 用工单位违法用工,派遣单位失职,双双担责。
第三,连带责任意味着"一个都跑不了"。 家属可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额赔偿。
四、律师建议
1. 企业敬畏法律,超时加班害人害己
2. 派遣公司尽义务,缴社保是底线
3. 劳动者勇敢说"不",健康比工作更重要
拿命换钱,法律不答应!76万赔偿,是给企业的警钟,更是给劳动者的交代。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