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可以向其他股东、非股东转让其股权,但两者转让
的要求和方式不同。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向非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4.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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