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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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家死亡,雇主责任险是否赔付?

作者:赵玉杰律师时间:2025年10月24日分类:保险理赔浏览:200次举报
2025-10-24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甲公司雇佣退休人员A负责公司的车辆运输管理工作,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制。

2022年10月,甲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雇员名单包括A,保险期间为1年,保险条款载明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时,保险公司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023年2月20日,A外出处理甲公司车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于21日凌晨返回家中,仍继续在公司微信群汇报交通事故情况,并通过微信语音与同事对话,直至2时5分时,另一同事通过微信语音与其对话,未得到回复,21日下午,A的家人发现其已死亡。

A死亡后,甲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保险公司以A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保险责任为由拒赔。

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因此涉诉。

【争议焦点】

A的死亡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裁判结果】

判决保险公司支付雇主责任险保险金。

【裁判要旨】

A的死亡时间不确定,死亡原因不明,尸体已火化,不再具备鉴定条件,但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证据表明,A死亡前受甲公司指派处理公司车辆交通事故事宜至第二日凌晨,返回家中后仍继续从事收尾工作,故法院认定A的死亡与工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属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属于雇主责任险的赔付范围。

【律师解读】

保险条款约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来自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视同工伤的规定,该规定扩大了工伤范围,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绝大多数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尽管A连续工作与四万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未能形成证据优势,无法得出A工作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该因果关系亦无法排除,法院认定其死亡与工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属于雇主责任险约定的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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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杰律师----保险理赔律师(加V:13524868040免费咨询)  毕业于武汉大学,律师执业10年+,赵玉杰律师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博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49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公司法
上海博巽律师事务所
1310120********49 保险理赔、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