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W女士通过网络为自己的三个子女(包括一对不满1岁的双胞胎)投保了某保险公司一年期的重疾险,保险金额为20万/人,保险条款约定的等待期为90天。
2022年5月26日,双胞胎中的姐姐确诊「右眼视网膜母细胞瘤(E期)」。
2022年8月9日,双胞胎中的弟弟确诊「右眼视网膜母细胞瘤(A期)」,W女士于2022年8月10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以被保险人病历中记载有「先天性遗传代谢病」,投保人投保时「违反健康告知义务」,出具了拒赔通知。
2022年11月26日,W女士通过网络联系到我向我咨询,充分沟通后委托我代理弟弟的拒赔案,我们先就弟弟的拒赔向法院起诉,案件2023年3月20日进入诉讼程序后,2023年6月15日,弟弟的拒赔案以保险金额的90%调解结案。
姐姐的确诊早于弟弟的确诊,但因是在等待期内,W女士咨询其他律师时被告知等待期出险保险不赔,因此一直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过理赔,我告知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虽然已经有了弟弟理赔的成功,W女士还是将信将疑,甚至还担心如果向保险公司申请姐姐的理赔会影响到已经到手的弟弟案的理赔款,甚至直到姐姐的拒赔案法院出具了判决书,W女士还是有些不太相信能胜诉。
跟W女士多次沟通,告知存在「诉讼时效」的风险,W女士才于2024年1月9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次保险公司很快出具拒赔通知,拒赔理由是「不属于保险责任」,开庭时以「等待期出险免责」为抗辩理由。
案件于2024年1月24日立案,于2024年5月9日开庭,并于2024年9月30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保险公司支付20万保险金,2024年11月7日,W女士已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20万。
#视网膜母细胞瘤可能的拒赔理由包括:未经过病理确诊、先天性遗传疾病、未如实告知、不属于保险责任等,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这两个案件前后用时将近2年,我的感触之一是「当事人需要信心」,这也就是当事人喜欢问胜诉率的原因,但我想说的是作为律师需要客观地去分析案件有没有切入点,在分析案件切入点的基础上适当给当事人信心,而不是脱口而出随意给出一个迎合其心理的所谓胜诉率。但当事人还是习惯性地问你要一个胜诉率,并不会认真听你的分析。
每一个案件也都是一个陪伴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长达几年的时间,我们由陌生到熟悉;每一个案件也是一份信任和承诺,你不能承诺案件结果但可以也应当承诺你会用心办理当事人基于信任交给你办理的案件并践行这个承诺。
如果您也遇到保险理赔纠纷,建议向专业的保险律师咨询或寻求帮助,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