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杰律师网

专业、勤勉、尽责

IP属地:四川

赵玉杰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保险理赔

  • 服务时间:08:00-22:00

  • 执业律所:上海博巽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524868040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投保意外险后遭遇车祸身亡,意外险能否以投保时未告知健康状况拒赔?

发布者:赵玉杰律师|时间:2024年08月02日|分类:保险理赔 |135人看过举报


【基本案情】

甲以其父亲A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意外险,保险期间为1年,保险公司出具了保单和保险条款。

保险期间内,A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A因车祸致重型颅脑挫伤、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甲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保险公司拒赔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因此涉诉。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被保险人A在投保前的身体健康状况与其投保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无关联性,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被保险人A的身体健康状况与其遭受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亦无法律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不构成拒赔的理由。

二审法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并未明确约定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的义务,案涉险种亦与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缺乏关联性,被保险人的死因是交通事故,与其身体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无因果关系。

【争议焦点】

投保意外险后遭遇车祸身亡,意外险能否以投保时未告知健康状况拒赔?

【裁判要旨】

被保险人在投保前的身体健康状况与其投保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无关联性,且身体健康状况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亦无法律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保险人无权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的义务而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并拒赔。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利,如果您遇到保险法律问题,建议您向专业的保险律师咨询。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上海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524868040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87688

  • 昨日访问量

    131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赵玉杰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