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婧律师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83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朱X诉被告陈X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X经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1原告朱X与被告陈X双方自愿离婚2婚生儿子陈XX(2017年12月18日出生),被告陈X自愿抚养至小孩独立生活时止,被告陈X自愿不要原告朱X承担抚养费,原告朱X享有对小孩合理的探望权;3原被告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现各自处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经手的债权和债务,归各自享有和承担;4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原告朱X自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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