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婧律师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147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二百一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法院予以确认即发生终局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只有违背自愿原则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两个情况,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法院才会接受。再审范围只限于财产分配及其他约定,对已经解除的婚姻关系这一点是不可逆转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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