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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梁某诉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者:黄婧律师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17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女方与男方通过网络游戏相识并网恋,于2016年在桂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内未生育子女。两人相识时年龄尚小,对于爱情、婚姻、家庭的认识尚且不足,未经认真考虑,未与男方实际相处便一时冲动草率结婚。婚后,双方继续保持网恋的状态,原告长期生活在海南,被告先是在东莞工作,2019年回到其老家桂阳,两人见面的频率基本为两年一次,每次见面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仅靠日常聊天维系两人感情,现双方矛盾已经无法调和,原告起诉离婚,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案件点评:处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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