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婧律师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9日 22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湘0102民初3241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6月14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收到通知后立即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其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11年 (优于65.85%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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