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规定了违约赔偿方式和金额,一般应按约定执行,但约定过高或过低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根据《民法典》,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可适当减少;过分低于造成损失的,可适当增加。
若合同未约定,应根据实际损失判定。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租金差价、维修费用等;间接损失如预期可得利益,但需具有可预见性。比如租客提前退租,房东需再找租客期间的租金损失属直接损失;房东违约收回房屋,租客重新找房的搬迁费等也属损失范畴。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
若因收受定金方原因致合同无法履行,根据《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情况,违背忠实义务,给付定金方可主张了双倍返还。
若因给付定金方自身原因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例如买方临时反悔不买房,而居间合同已成立,卖方有权没收定金。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定金应退还。比如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使交易无法进行,双方均无过错,收受定金方应退还定金。法院会依据双方举证及合同约定等,判定责任归属,进而确定定金是否退还及如何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