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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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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监视居住符合条件怎么办理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5年03月3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8次举报

首先,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需由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明确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涉嫌犯罪的事实及证据、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理由等。

其次,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监视居住。

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会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居所,确保其生活、休息等基本需求得到保障。

同时,会对被监视居住人的活动范围进行限制,一般在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办案机关会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管理,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所、不得会见特定人员等。

如果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继续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的管辖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这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在其居住地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生活轨迹,当地公安机关便于进行日常的监视和管理工作。

②若犯罪行为发生在特定区域,如某一特定城市、区县等,也可能由该区域的公安机关管辖。

这样能确保对犯罪行为的监视和调查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

③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等重大案件的监视居住,通常由国家安全机关等专门机关管辖。

这些专门机关具备专业的侦查手段和技术,能够更好地应对重大案件的侦查需求。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职业于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多年的从业经验,其主要经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