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某台湾地区电子公司与某上海科技公司因货物瑕疵发生损害赔偿纠纷。台湾地区电子公司提起诉讼后,先后取得两份生效裁判:一份为台湾地区高等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确认上海科技公司应支付损害赔偿金及相应利息;另一份为台湾地区桃园地方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确认上海科技公司应承担诉讼费用及相应利息。
裁判生效后,上海科技公司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其名下财产全部位于大陆,在台湾地区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台湾地区电子公司虽然取得了胜诉判决书,却无法得到实际清偿,陷入了“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困境。
办案经过
我们团队接受委托后,系统梳理、准备了申请认可、执行两份裁判文书所需的主体证明、授权委托书、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等全套材料,经过海基会、海协会完成相关公证、认证核验手续。
我们针对台湾地区高等法院民事判决及台湾地区桃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分别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认可、执行程序。上海二中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分别作出民事裁定,对台湾地区的两份裁判文书均予以认可。
取得认可裁定后,我们随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将损害赔偿金、利息、诉讼费用、认可申请费及执行费用等执行事项逐一列明。执行过程中,我们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案件情况及财产执行方案,持续跟进执行进展,最终案涉款项全部执行到位。
审判结果
案涉损害赔偿金、利息、诉讼费用、认可申请费及执行费用等全部款项均执行到位,法院依法出具执行结案通知书。历时6个月,实现了台湾地区生效裁判在大陆的认可并最终落地执行。本案能够迅速办结、高效回款,核心在于前期对申请材料的全面梳理和准备,相关公证、认证核验手续一次性完成,把握住了案件执行的最佳时机。
王思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