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我们团队接受委托,代理当事人处理其与某台湾地区企业家之间的纠纷。接受委托之初,我们考虑的并不只是如何取得胜诉判决,更重要的是,判决生效后能否在大陆和台湾地区真正实现执行。
本案执行风险较为突出。对方长期往返两岸经商,在大陆和台湾地区均有财产,但大陆的财产线索较为隐蔽,大量财产由他人代持,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现实风险。
二、办案经过
结合对方两岸财产的分布情况及可能存在的财产转移风险,我们在诉讼前期即对诉讼时机、财产保全及后续执行路径进行了整体设计。待时机成熟后,于2025年5月提起诉讼,并在立案时同步提交财产保全的全套材料,及时冻结对方在大陆的相关财产。
2025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对方提起上诉后,因诉讼费用较高,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用,法院于2026年4月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
我们结合对方在大陆和台湾地区的财产分布情况,采取大陆执行与台湾地区认可、执行同步推进的策略。一方面,大陆财产已经在诉讼阶段完成保全,判决生效后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程序衔接更为迅速;另一方面,已保全财产不足以覆盖全部债权,且部分财产权属关系复杂,仅依靠大陆的执行程序,存在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考虑到对方早年长期在台湾地区经商,当地具有较为充足的可供执行财产,我们在申请大陆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立即启动台湾地区的认可和执行程序。目前,台湾地区法院已作出裁定,对大陆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予以认可,案件顺利进入台湾地区的执行程序。
三、审判结果
大陆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因对方未缴纳上诉费用,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此后,大陆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台湾地区法院亦裁定认可大陆法院生效判决,案件进入台湾地区的执行程序。
王思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