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然律师
王思然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北京-海淀区合伙人律师执业15年
执业年限15
13911866271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3:00

大陆判决在台湾地区的认可与执行:两岸协同推进,提高债权实现可能

发布者:王思然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40人看过 举报

2026-08-28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我们团队接受委托,代理当事人处理其与某台湾地区企业家之间的纠纷。接受委托之初,我们考虑的并不只是如何取得胜诉判决,更重要的是,判决生效后能否在大陆和台湾地区真正实现执行。

本案执行风险较为突出。对方长期往返两岸经商,在大陆和台湾地区均有财产,但大陆的财产线索较为隐蔽,大量财产由他人代持,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现实风险。

二、办案经过

结合对方两岸财产的分布情况及可能存在的财产转移风险,我们在诉讼前期即对诉讼时机、财产保全及后续执行路径进行了整体设计。待时机成熟后,于2025年5月提起诉讼,并在立案时同步提交财产保全的全套材料,及时冻结对方在大陆的相关财产。

2025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对方提起上诉后,因诉讼费用较高,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用,法院于2026年4月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

我们结合对方在大陆和台湾地区的财产分布情况,采取大陆执行与台湾地区认可、执行同步推进的策略。一方面,大陆财产已经在诉讼阶段完成保全,判决生效后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程序衔接更为迅速;另一方面,已保全财产不足以覆盖全部债权,且部分财产权属关系复杂,仅依靠大陆的执行程序,存在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考虑到对方早年长期在台湾地区经商,当地具有较为充足的可供执行财产,我们在申请大陆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立即启动台湾地区的认可和执行程序。目前,台湾地区法院已作出裁定,对大陆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予以认可,案件顺利进入台湾地区的执行程序。

三、审判结果

大陆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因对方未缴纳上诉费用,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此后,大陆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台湾地区法院亦裁定认可大陆法院生效判决,案件进入台湾地区的执行程序。

王思然律师,联系电话:13911866271,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北京市海淀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1211543392
  • 擅长领域:股权纠纷、涉外法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11101201211543392 股权纠纷、涉外法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