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吴XX系台湾地区居民。其丈夫早年去世后,吴XX独自将儿子吴X抚养长大。2013年9月29日,吴X与田X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0年9月24日,吴X去世,生前未留遗嘱,亦未签署遗赠扶养协议。
吴X去世后第3天,在吴XX不知情的情况下,田X从吴X姐姐处取得吴X在台湾地区XX信托银行的存款簿及提款卡,并于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6日期间,连续通过ATM提取新台币111.7万元,账户内仅余新台币611元。吴XX在收到银行寄来的对账单后,才发现该笔存款几乎已被全部取走,遂在台湾地区报警处理。
田X的上述行为令吴XX十分心寒。为依法继承自己应得的遗产,吴XX遂委托我们团队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
办案经过
本案中,我方代理吴XX提起诉讼。接受委托后,我们首先处理涉台案件所需的前置程序,将吴XX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相关证据等,完成相应公证认证手续,为后续立案和举证奠定基础。
我们整体上围绕继承人资格、遗产范围、分割比例及具体分割方式四个层面推进案件。首先,在继承人资格方面,我方重点梳理吴XX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明确本案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其次,明确遗产范围是本案最核心的工作。由于吴XX长期在台湾生活,无法单独掌握被继承人在大陆的完整财产情况,我方持续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令。调查范围不仅包括吴X名下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理财账户、基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也包括田X名下相关财产情况。因为登记在田X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应析出属于吴X的份额纳入遗产范围。随着调查取证不断推进,案涉遗产范围逐步明确,我方也在此基础上不断细化诉讼请求。
再次,在分割比例上,我方结合吴XX年事已高、长期在台湾生活、早年独自抚养吴X成长等情况,主张在遗产分割时予以适当照顾。
案件后期,遗产范围已经清晰,双方争议也逐渐集中到遗产的具体处理方式上。考虑到吴XX长期居住在台湾地区,若对大陆账户、网络支付账户及相关财产逐项分割、分别执行,实际操作成本高、落地难度大,采取折价补偿方式更有利于其切实实现继承权益。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审判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被继承人吴X名下建设银行、XX银行、XX银行账户内全部资金及基金份额,以及其支付宝、微信账户内全部款项,归田X所有;田X分两期向吴XX支付遗产折价款,分别为2023年3月1日前支付人民币8万元及新台币50万元,2023年5月1日前再支付新台币130万元。双方就本案不再有其他争议。
王思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