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A餐饮管理有限公司(A公司)与B文化产业有限公司(B公司)于2024年8月1日签订《婚宴餐饮服务合同》,约定由A公司为相关婚宴活动提供餐饮服务。2025年2月28日,A公司、B公司与C餐饮管理有限公司(C公司)三方签署《主体变更及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约定自2025年2月28日起,由C公司承接原合同项下债务,截至该日确认的债务总额为680万元,并按约分期付款。此后,双方又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另有2025年3月、4月的餐饮服务结算款2119026.2元需要支付。
协议签订后,对方未按约足额付款。截至2025年9月10日,尚欠合同款7289026.2元。A公司遂委托我们团队提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诉讼。
办案经过
本案中,我方代理A公司起诉并推进保全。接受委托后,我们先对合同链条、债务转移关系及历次付款情况逐项核对,确认截至2025年9月10日,对方累计仅支付163万元,剩余本金为7289026.2元。我方据此确定诉讼请求,请求对方支付合同款7289026.2元,按约支付截至2025年9月10日暂计286526.75元的逾期违约金并继续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同时承担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及诉讼费。为支撑上述主张,我方提交了《婚宴餐饮服务合同》《主体变更及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银行收款回单等证据,证明原始合同关系、债务承接及付款安排、补充结算款金额,以及对方未按期足额付款的违约事实。
本案事实本身并不复杂,但案件关键不在于把案子判下来,而在于把钱真正地拿回来。因此,起诉时机和保全措施非常重要。结合对方行业特点,我们迅速确定了诉讼和保全方案。对方主营婚宴业务,国庆前后属于婚礼高峰期,账户资金流转更集中、经营安排也更紧。基于这一现实情况,我方选择在十一业务高峰期及时起诉,并在起诉同时提交对方财产线索,申请财产保全,尽快推动法院冻结对方银行账户。这样做,直接控制住了对方最在意的经营资金和账户,也把付款问题真正推上了谈判桌。
案件推进过程中,保全措施很快起到了效果。账户被冻结后,对方履约态度明显变化,主动提出和解,案件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审判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C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A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共计7219026元,并约定分期履行:2026年1月10日前支付150万元,2026年1月31日前支付50万元,2026年3月31日前支付50万元,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30日前各支付100万元,剩余1219026元于2026年10月31日前结清。
调解书同时明确,如对方未按任一期限足额履行任一笔款项,A公司即可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A公司承担。
王思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