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庞某某、薛某某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庞某系二人之子。庞某于2024年3月19日去世,生前未订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李某某系庞某的配偶,双方于2018年登记结婚。庞某去世后,庞某某、薛某某与李某某之间就遗产继承发生争议。
庞某去世时留有多项财产,包括位于北京市的一套房产、汽车、公司股权、银行存款、社保账户余额以及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其中,部分财产属于庞某的婚前个人财产,部分财产形成于其与李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李某某既不认可两位老人的继承人身份,也不配合进行遗产分割,庞某某、薛某某遂委托我们团队提起诉讼。
办案经过
本案中,我方代理庞某某、薛某某进行一审及执行。接受委托后,我们围绕继承人资格、遗产范围及遗产处理方式三个层面展开工作。
首先,在继承人资格方面,由于对方对两位老人与庞某之间的亲属关系提出异议,不承认两位老人是庞某父母,我方围绕该问题组织证据,提交单位档案材料、双方既往沟通记录、监控视频等,证明庞某某、薛某某与庞某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真实存在。
其次,在遗产范围方面,我方先后申请调查令、调查取证,调取了房产、车辆、工商档案、社保、公积金、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以尽可能完整查清遗产情况。除庞某名下财产外,我方也同步申请调查了李某某名下相关财产情况,因为李某某名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其中二分之一亦属于庞某的遗产范围。
再次,在遗产处理方式方面,我方始终围绕“先析产、后继承”的思路推进。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分别对不同财产进行了重点核查:房产方面,重点核查购房时间、还贷情况及现值;车辆方面,重点核查购买时间及现值;股权方面,重点核查股权取得时间及变动情况;账户资金方面,则对银行存款、理财款项、社保账户余额、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等逐项核实。同时,针对丧葬费用问题,我方也同步提交了相关支出材料,主张在处理相关款项时先行抵扣丧葬实际支出。
由于本案涉及的财产项目较多,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次开庭。我方始终围绕继承人资格、遗产范围及遗产处理方式三个层面推进诉讼,逐项明确各项财产是否属于遗产范围以及具体如何分割,从而使案件思路逐步清晰,遗产范围逐步明确,争议问题也得以一项项解决。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我方及时申请了强制执行,持续与法院沟通执行方案,推动执行程序有序进行,使判决内容在执行阶段得以顺利落地,二老最终取得了应得的遗产。
审判结果
法院最终确认庞某某、薛某某作为庞某父母,享有法定继承人身份,并按照先析产、再继承的逻辑,对案涉房屋、车辆、股权、银行存款、社保相关款项、抚恤金及丧葬补助金等分别作出处理。其中,北京市的房产由庞某某、薛某某继承,并由二人向李某某支付补偿款;涉案车辆由李某某继承,并由李某某向庞某某、薛某某支付折价补偿;股权、社保余额、银行存款及其他相关财产,法院亦一并作出了处理。
王思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