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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例|公司欠款终本后追加股东得以回款

发布者:王阳律师 时间:2025年10月18日 514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

[办理结果]追加公司股东强制执行

[承办律师]王阳 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2021年12月31日,W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吴某某借款100万元,后W公司因未能按约还款,被吴某某起诉,法院判决W公司清偿。判决生效后,因W公司未能履行生效判决故吴某某申请强制执行,但因W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遂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办案过程]此后,吴某某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执行程序。本律师在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工商登记机关等部门追查W公司公司名下财产时,发现W公司共有六名股东,且均未实缴股本,认缴股本的缴纳期限也已超期,遂立刻向吴某某建议提起执行异议,追加六名股东作为本案被执行人。经法院审理查明六股东均未在认缴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资,故吴某某申请追加的理由充分,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执行裁定书》送达至六股东后,六股东均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撤销该裁定书。由于担心此举系拖延之计,恐将利用诉讼时间转移财产,故本律师向吴某某建议对六股东进行财产保全,结果成功保全六股东全部财产。

[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定吴某某申请追加六股东符合法律规定,驳回六股东的诉讼请求。

现本案已将六股东财产执行完毕,吴某某的债权得到实现。

[律师观点]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对执行案件作出诸多法律规定及解释性规定以求真正达到债权人权益得以实现的效果,究其原因,“执行难”一直是令我国司法机关头痛的“老大难”问题。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当事人或代理律师都致力于实现债权,落实权益保护,但无奈债务人更是手段频出,使人防不胜防。

不过,随着我国司法机关愈加重视执行问题,债权人权益实现的道路是愈发敞亮,本案便是此中一例,通过代理律师的线索调查、案件分析,精准找到债务人痛点,并辅之保全手段,终将案件执行完毕,令当事人债权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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