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金融机构转账凭证,能否认定借贷关系?
作者:杨晓伟律师时间:2025年06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1次举报
2025-06-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规定,原告仅凭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的,被告抗辩转账并非是借款而是其他原因并举证证明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进行举证,法院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认定是否成立借贷关系。
所以,律师建议,原告如果在起诉前只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很难有胜诉的把握,建议原告详细搜集转账前后的通话通信记录,被告还款的凭证,还可以提前与被告沟通还款事宜,在沟通过程中要求出具借条或者进行录音等,待搜集到有利证据后再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