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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债权人追讨200万余元本金加利息

发布者:孙先格律师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158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骆女士作为出借人,出于朋友关系给被告借款200万,并且按80万,20万,100万转账至对方账户,约定借款期限为180天,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但被告逾期不还,且拒绝联系,无奈骆女士到广州煜双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希望可以挽回自己的损失。

辩护策略

接受委托后,本所指派孙先格律师代理此案,律师在了解案件细节后迅速收集证据,整理对于我方有利的资料,针对利息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等可能产生的损失都做了相应的诉求提出,争取为骆女士降低损失,实现利益最大化。

判决结果

被告应该偿还骆女士所有款项加相应利息,且骆女士可以申请拍卖对方房产来弥补自己的利益受损,相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律师点评

债权债务纠纷主要是在于诉讼时效以及证据准备,为了防止对方进行财产转移,实际利益受损,所以当遇到被拖欠的时候,应该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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