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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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民间借贷离婚股权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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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单方解约引发的租金及违约金纠纷

发布者:赵娜律师|时间:2025年08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345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信息

  • 原告:X某某,女,1985年出生,住所杭州市上城区

  • 被告:杭州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上城区

案件事实

  1. 2024年5月7日,原被告签订《租赁管家委托合同》,约定:原告委托被告出租其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的房产委托期限:24个月(至2026年5月9日)月租金:3900元每年给予被告60天免租期提前解约违约金:两个月租金

  2. 合同履行情况:原告按约交付房屋被告仅支付首笔租金3800元(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9日,被告提出解约,理由为"实在租不掉"双方协商未果,原告于2024年8月22日收回房屋

原告诉求

  1. 支付2024年5月7日至8月22日租金9750元

  2. 支付违约金7800元

  3.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认定

  1. 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构成违约

  2. 合同解除日:2024年8月9日

  3. 租金计算截止日:2024年8月15日(给予5天合理期限)

  4. 欠付租金计算:6579元

  5. 违约金计算:6500元(酌情调整)

判决结果

  1. 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579元

  2. 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6500元

  3.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4. 案件受理费239元,被告负担127元,原告负担112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利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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