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婷婷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218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特许经营加盟合同越来越普及。在双方合作结束后,当初支付的定金是否应当返还?答案不言自明。但就一两万的定金我自己去起诉,不请律师可以吗?
标的额虽小,法律关系并不简单
就本案来说,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当初加盟时支付的定金1万元,本来无争议的事实。但是由于双方在合作时约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即原告在双方合作结束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工作,但是并未支付任何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故被告要求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30万。
如此,一个案子变两个。
委托律师,寻找突破
由于一审原告并未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导致庭审没有任何的诉讼技巧及思路,庭审笔录中也存在诸多表述不清、前后矛盾之处。接受案件后,首先考虑的是找案件突破口。其一、本案中被告举证原告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并无实际损失产生,根据合同法的法律精神,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此点,被告无从举证。其二、原被告的合作期间,被告也存在严重违约情形,所以才导致了后续双方不能继续合作。且双方后续又有签订转让协议,被告支付给原告部分金额,原告不再追究被告之前的违约行为。在双方互互违约的情况下,要求原告支付被告30万违约金,显然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故而,二审翻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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