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涛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5802737818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被告人叶X多次偷取二手车市场电动车电频合计金额超3000元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发布者:刘胜涛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17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5月4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叶XX驾驶车牌号为鄂AD195**小汽车在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西XX附近,通过用叉子拆卸的方式,盗走XX公司停放在此处一辆红色牵引车内的“XX”牌电瓶2个并销赃挥霍。经鉴定,该电瓶价值人民币2136元。同年5月6日凌晨,被告人叶XX再次驾驶车牌号鄂AD195**小汽车在武汉市洪山区二手车市场内,采用同样方法盗走被害人陈X停放在此处搅拌车内“XX”牌电瓶2个并销赃挥霍。经鉴定,该电瓶共价值人民币1462元。2020年5月11日,被告人叶X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发后,被告人叶XX已经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谅解;涉案赃物未能起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叶XX具有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处罚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叶XX单处罚金四千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叶XX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罚金已缴纳。)

刘胜涛律师 已认证
  • 15802737818
  •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2.3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2次 (优于95.9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87次 (优于98.7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5282分 (优于96.9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篇 (优于97.71%的律师)

版权所有:刘胜涛律师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4654 昨日访问量:3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