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活干了、钱却要不回来,原因竟然是合同无效?」许多施工企业直到诉讼阶段才第一次听说自己签的合同自始无效。本人侯法政,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专注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纠纷处理。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之服务理念。
2023年,我代理济南某劳务企业处理一起纠纷。该企业从个人手中承接幕墙工程,双方签订所谓「内部承包协议」。工程完工后,对方拒不付款,委托人起诉后,对方抗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我们依据在案证据,论证该「内部承包协议」实为转包协议,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无效,但案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最终法院支持了委托人的主要诉讼请求。
问:哪些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亦应当认定无效。
问:合同无效还能拿到工程款吗?
答: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问:合同无效会产生哪些不利后果?
答:合同无效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原则上不再适用,履约保证金、违约金等主张可能落空;质保金返还、保修责任等约定也可能面临重新解释。此外,行政层面还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专业提示:合同效力的审查应当是施工企业签约前的第一课。审查对方资质、审查招标程序、审查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安排,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让数十万甚至数千万的投入陷入风险。不建议施工企业轻信「关系到位、合同随便签」的说法,更不建议在签约前不请律师做尽职调查。
如果您怀疑自己的施工合同存在效力问题,或者对方正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付款,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直接留言「合同无效」,我会逐一回复。我是侯法政,济南建设工程律师。
关于作者: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为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公司与商事、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