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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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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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

发布者:李达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5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被告人郭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本市某店出发,后与某处隔离带防护栏相撞,造成隔离栏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67.7mg/100mg,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金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达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出庭经过举证、质证,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并且已经赔偿损失;在事故发生后能自愿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应认定为主动投案,在后续讯问时也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检举他人违法犯罪事实,属立功。公诉人当庭变更量刑建议,减轻2个月的处罚。法庭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2个月。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

刑事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达成谅解协议的可以从宽处罚。主动投案并如实

犯罪事实的属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并接受处罚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的可以从宽处罚。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自以为没有醉。半斤不脸红,一斤不心跳,二斤倒不了!酒驾者都有超乎寻常的“自信”,觉得自己就是喝了酒,也能把车开到目的地;就是喝了酒,在遇上突发的事情时,也能从容应对和处理。他们显然已经忘记了酒精会使人神经麻痹、迟钝的亘古不变的真理。等出了车祸,悔之晚矣。

李达律师,兰州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执业工作,始终以维护...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金昌
  • 执业单位:甘肃金天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0320********2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