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某租赁站与某安装公司、某城建公司因两份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租金支付及租赁物损坏问题引发争议,经核算共计产生租赁费及租赁物损失45万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租赁站委托庞立伟律师代理此案。庞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了租赁合同、对账单及沟通记录等证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随后,在法院调解员的主持下,某租赁站、某安装公司与某城建公司共同对账,确认了欠款金额,并就债务承担主体、分期支付方案及违约责任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多轮磋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争议焦点】
本案在调解与审查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租赁费及租赁物损失金额的认定。各方需对两份合同项下产生的45万元欠款明细进行核对,确保金额准确无误。其二,债务承担主体的界定。某城建公司作为共同确认方,是否应当与某安装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还是通过协议约定由某安装公司独立承担全部债务。其三,履行方式与违约责任的设定。如何设定合理的分期付款计划以平衡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与债权人的资金回笼需求,同时设定有效的违约制约条款,以保障债权的最终实现。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某租赁站与某安装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未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裁定该调解协议有效。根据协议约定,某安装公司共计需支付45万元,扣除已支付的5万元,剩余款项分四期于2023年1月20日前支付完毕;某安装公司支付完毕后,该债务与某城建公司无关。若某安装公司未按期履行,某租赁站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某安装公司额外支付违约金6万元。
【律师价值】
庞立伟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出色的谈判技巧与风险把控能力。面对三方租赁合同纠纷,庞律师精准梳理证据链条,明确各方责任边界,成功促成某安装公司全额承担45万元债务。在协议设计环节,庞律师巧妙设置分期支付与违约金条款,并推动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此举不仅有效化解了多方矛盾,更大幅降低了客户的诉讼与执行成本,切实保障了某租赁站的合法权益。
庞立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