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立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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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立伟律师代理矫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发布者:庞立伟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68人看过 举报

2026-10-09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原告矫某与被告牟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6月至8月期间,被告多次以开支大、买药、租房等理由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通过微信红包、二维码扫码及微信转账等方式,陆续向被告出借款项。双方后续通过某电子签约平台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分别约定借款1.7万元和7.5万元,并约定了逾期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偿还四千余元,剩余款项迟迟未还。原告遂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庞立伟律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3万元及相应利息。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向被告转账付款的性质是否为借款。

被告辩称,双方系朋友关系,原告转账均系共同生活期间的费用,不存在借款事实,拒绝偿还。

庞立伟律师代理原告指出,成立借贷关系需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且借款已实际交付。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子合同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转账时已明确说明系借贷性质,被告对此明知并认可,且多次主动提出借款,对累计借款数额亦未提出异议。被告主张款项用于共同生活,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此外,对于部分未明确为借款的小额红包和转账,原告自愿认定为赠与,予以扣除。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对于原告主张的借款本金7.3万元,未超出实际借款数额,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利息,因借款期内未约定利息,法院对期内利息不予支持;但逾期利息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牟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矫某借款本金7.3万元及利息9100余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主要部分。

 

【律师价值】

庞立伟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作用体现在精准的证据组织与诉讼策略制定。面对被告“共同生活费用”的抗辩,庞律师全面梳理了双方繁杂的微信聊天记录与数十笔转账明细,精准剥离出具有借贷合意的款项,并主动剔除性质不明的小额赠与,使诉求更合理。同时,庞律师巧妙运用电子签约平台的认证报告与微信录频,构建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了被告的虚假陈述。其专业的庭审表现与严密的逻辑论证,最终促使法院全额支持原告核心诉求,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庞立伟律师,山东大学法学专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0年至2002年在空军部队服役,在部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日照
  • 执业单位:山东名律(岚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120********35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山东名律(岚山)律师事务所
1371120********35 保险理赔、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