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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可还?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发布者:浙江海邦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232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情

当事人老戴于202169日与小马签订了《借款合同》,向其小马出借265万元款项,用与他生意周转,两人约定8个月后归还全部款项。因为借款数额较大,老戴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内心一直惴惴不安,找到我们进行咨询,我们进行分析后发现这笔借款的风险过高,于是老戴在我们的指导下,与小马补签了《抵押担保协议》,约定由小马的妻子小米和小马正在经营的公司共同为这笔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借款到期后,小马果然迟迟不能归还款项,总是以生意不赚钱、做亏了为由进行拖延,是老戴找再次到我们,要求向法院提诉讼。我们迅速筹备立案,并请求法院对小马的财产进行保全,但在保全过程中,发现小马的名下竟无任何财产。于是我们以各方补充签订的《抵押担保协议》为依据,对小马的妻子和小马的公司同时提起诉讼,并要求保全他们名下的财产。在我们的努力下,老戴的全部诉讼请求都被法院支持,在小马没有财产可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强制执行了担保人名下的财产,最终保障了老戴的合法权益。

律师小结

这起案件的胜利有几个关键点。一是补充协议的签订,为这笔借款增加了两名连带担保责任人,且协议条款详细、完善,可以最大的保障出借人的利益;二是我们的保全措施申请得非常及时,有效防止担保人进行财产转移,使法院有财产可执行、有财产能执行,最终为出借人追回了属于自己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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