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被告双方签订《阳新紫金苑合作协议》,原告依约履行了代理销售任务,被告拖欠佣金不予支付。刘XX认为,原、被告签订的《阳新县紫金苑合作协议》等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后经阳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阳新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省XX公司销售佣金及律师代理费。
刘灿律师
发布者:刘灿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48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被告双方签订《阳新紫金苑合作协议》,原告依约履行了代理销售任务,被告拖欠佣金不予支付。刘XX认为,原、被告签订的《阳新县紫金苑合作协议》等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后经阳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阳新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省XX公司销售佣金及律师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