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高庆团队 时间:2022年03月26日 297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患者刘某68岁,2021年3月4日因“左下肢麻木9月并加重伴疼痛1月”入北京市某医院就诊治疗,确诊为“下肢动脉粥样硬化闭塞症”,同年3月12日医院为其施行“髂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支架置入术、股动脉旋切球囊扩张成形术、胫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股深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术后 2 小时余,刘瑞英突心率、血压下降、心跳骤停。3月13日又行“左侧骼外动脉腹膜支架置入、左侧股浅动脉及胫前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术中刘某再次突发心率、血压下降,术后持续呈昏迷和植物生存状态,患者刘某最终于4月9日宣布死亡。
亲人突然的离世为家庭带来巨大的悲痛,家属虽质疑该医院的医疗行为似有严重过失,但因其并无医学和法律专业知识,无论是面对院方还是医调委,家属说不出专业的理论支撑这种质疑,这种调解对于老百姓而言很不占据优势,结果不言而喻:院方不愿意承认其具有过错,也不愿意赔偿任何损失。无奈之下,家属遂求助于具有医师资格、专业从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庆律师即我本人进行专业分析。
办案经过
面对庞杂的医疗记录和复杂的医学资料,我从查明病程记录、分析检验结果、核对诊疗规范和计算赔偿请求四个方面流程化、标准化做了全面分析。我的分析有理有据,家属放心的把本案委托我处理,我认为,无论何种医疗纠纷,办案律师的思路要清晰并组织起一套规范、标准的分析流程,再根据个案的特殊性调整工作重心、指出诉讼焦点问题。本案中,我敏锐的发现,患者刘某入院前已经合并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脑梗死、小脑萎缩等多种全身性疾病,患者基础条件相对较差,实施介入手术更应该对于术前、术中、术后的行为慎之又慎,而院方在术前没有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和护理措施,术中因为违反诊疗规范导致的患者出血问题本应当予以重视,但院方看护措施单一、病程监控不力、护理人手不足、响应速度缓慢等行为,加重了出血结果的破坏性。从《病程记录》可以得知,长达15天的住院时间内,医生查房的内容明显与危重症患者术后诊疗规范不符,没有联合相关科室联合会诊,也没有出具专家意见。
我不禁想,15天的时间对于一条生命是多么宝贵而又充裕,如果我的亲人在术后被院方疏于观察,我又是怎样的心情。带着律师与医师的双重身份,几百页已封存的病历和诊疗记录,我一条一条翻阅,依据相关事实申请了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书》出具后,有多处认定我是有疑问的,包括手术时间、手术操作造成的伤口的,凭借多年从医经验,我认为这不是医学风险允许范围内的过失。虽然介入手术是有创的,但正常的操作方式也不会导致如此严重的血管破裂,我怀疑手术医生在进行过程中手法粗暴,术后严重忽视出血现象,并将之整理成十多页的书面质询材料。
庭审时,我用专业的医学知识和实践经验向鉴定机构代表人发问,医院的此种行为违反了哪一条诊疗规定,在充足的证据和实务经验面前,鉴定机构代表人也不得不承认,医院在对刘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对术后出血风险未予严密监测,止血措施很不及时、没有就相关专业的问题请求医院内部的相关专业科室协助等。
确定了有没有过错、有多少过错这个问题,赔偿损失也会迎刃而解。家属委托我的时候,一个大袋子里装着各式各样的票据和清单,家属也不知道哪些属于赔偿范围。我仔细挑选其中具有诉讼价值的票据,按照不同的医院主体和制作日期,一张一张的排列好再复印出来。千万不要小看这个工作,根据我的办案经验,如果开庭时候再整理,甚至现场计算,法官对律师的印象会很差,我将哪些项目、何种方式计算、计算结果列在了清单之上,再拿给家属核对,家属一下子就一目了然了。庭审的时候,法官要问哪一项,我都对答如流,不仅办案效率得到提升,而且这种方式不容易出错。
判决结果和办案感悟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看到获得了33万的赔付,与最初的拒绝赔付一对比,就太令人满意了。而这不仅仅是赔付金额的问题,还有弱势群体的悲痛和委屈换了一种方式被弥补。这个时候,是属于律师的幸福时刻,感觉头上都笼罩着正义之光。何况家属告诉我,不仅对于最后的数额满意,对于我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态度都是满意的。其实这也是很多当事人对我的评价。用一个网络术语来说,我愿意把中间过程“可视化”,能让一个普通老百姓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何况鉴定机构和法院呢?虽然这个工作很繁琐,很耗时,但却是非常关键的基础工作,万丈高楼平地起呀。一切诉求不能空口无凭,无论是说服鉴定机构还是法院,仅靠感情和感觉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医疗责任纠纷诉讼,老百姓为什么难打?难就难在没有过硬的法学素养和专业的医学知识。那些因为没有委托专业的律师,又不懂专业知识的家属和患者,很难得到真正公平的调解结果和判决结果。
6年
3次 (优于83.88%的律师)
5次 (优于91.18%的律师)
9154分 (优于95.1%的律师)
一天内
1059篇 (优于89.9%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