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2020年7月,被告雇请原告在其承包的工程中从事水电工工作。工程完工后,原、被告于2021年1月在微信上进行结算,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劳务费728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故诉至本院,请求如诉称。
判决结果:被告罗关平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奚建兵支付劳务费72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罗关平负担。
办案经过:本案系潼南区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律师在接受指派后,首先审查了当事人的证据,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的欠缺,由代理律师调取了对方的身份信息,同时代为提起了诉讼。
律师观点:近几年经济下行,建筑行业等不景气,导致大量小额劳务纠纷,尽管国家出台大量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但由于建筑行业存在大量转包分包的事实,导致仍有农民工得不到保障,因此,通过法律援助的形式,既为当事人减轻了负担,同时,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国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