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贾充昆律师 时间:2016年12月19日 58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特别是近几年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大家要谨慎选择,考察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实力及商品房开发情况,详细落实所购商品房是否资质齐全,是否为合法开发,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方式、自身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然后在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在后期《商品房购销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情况,要及时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处理,如不能协商处理,应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原因,致使认购协议合同无法履行,郑某某在多次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双方才达成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公司退还郑某某购房款。随后应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履行退还购房款义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形成有强制执行力的生效文书,积极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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