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我的当事人王女士(化名)在与前夫张先生(化名)协议离婚后,意外发现对方在婚内曾恶意转移了近48万元的夫妻共同存款。这笔钱被张先生在离婚前夕分多次转给了其母亲和他人。我的任务,就是帮她讨回这笔被“暗度陈仓”的血汗钱。
案件的难点在于对方的辩解。张先生一口咬定这笔钱不是转移财产,而是支付给父母的“工资”、“分红”以及父亲垫付的“货款”和“物流费”,甚至反咬一口,指责我的当事人是婚内过错方,企图混淆视听。
作为代理人,我深知“打蛇打七寸”的重要性。在法庭上,我紧紧抓住了对方证据链的致命弱点。对方虽然口口声声说是支付工资和货款,但拿不出任何规范的账目、对账单或税务记录来证明所谓的“家庭合伙经营”和“垫付款项”。我方有力地指出,对方前后说法不一,且提供的证据(如商户证明)形式不合法、内容高度雷同,完全不足以采信。至于对方指责我方当事人是过错方的说法,更是缺乏实质证据,纯属无稽之谈。
史配玉律师